你好,我觉得这个有逻辑问题。第一份遗嘱中的房产为什么能过户?如果能过户,说明被继承人已经死了,那何来第二份遗嘱。如果被继承人是在生前先后写了两份遗嘱,那么如果都没有公证,相互抵触的,以第二份为准。但是在被继承人还没死前就过户了就说明被继承人用默示的形式改变了自己的决定,房子过户并不是遗嘱起的作用,而应理解为死者生前明示赠与的意思。不知道有没有弄明白? 所以,房主是因为赠与获得的房子,是有效的。因为继承必须被继承人死后才能开始。 原问题:《遗嘱在房产人变更后是否有效》
2022-11-16 10:24:26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