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20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刑法理论中的“无过当防卫”。关键是如何理解本案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正在进行”,事实上,绑架罪属于典型的继续犯,即行为人实际控制被害人的行为都属于正在进行犯罪行为,被害人逃跑进行追赶、阻挠依然是绑架行为的一部分,对此行为进行无过当防卫符合刑法之规定,不应负法律责任! 原问题:《咨询一下法律的问题谢谢》
2022-05-25 0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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