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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起訴我不知道怎麼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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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解答
2025-12-13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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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原问题:《我起诉离婚了,不知道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怎么才能胜诉.》
2022-12-07 21: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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