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借款合同是半年到期,按理到2011年12月A就应该向B还款了,为什么拖到现在,如果是一般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到期日,A没有还款到现在早已经超过6个月了,按照担保法,在借款到期日后6个月内,债权人没有告知担保人替B代偿,也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自然解除;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情况,也要确认A向B到底借了多少钱?另外A的配偶和家人也有义务承担还款责任,不知道你担保协议上面是如何写的。 原问题:《我担保的金额和他们支付款项的金额不对,担保可以认定无效吗》
2022-11-17 17: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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