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200元执行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按照0;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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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原问题:《债务纠纷两万元,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2022-05-14 04: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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