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FZ/T 01053-1999 羊绒混纺产品(控制羊绒含量的负偏差)羊绒含量超过15%允许负偏差:精梳3%,粗梳4%。羊绒含量不超过15%的负偏差为2%。
羊毛混纺产品控制羊毛负偏差精梳产品3%,粗梳产品4%。
麻混纺产品控制麻的负偏差4%。
棉与化纤的混纺产品(不包括针织产品),控制棉的正偏差和负偏差,为正负1.5%。
棉与化纤混纺的针织产品,控制棉的负偏差3%。
棉与化纤的交织产品,控制棉的负偏差5%。
丝混纺产品控制蚕丝含量的负偏差5%。
不同化学纤维的混纺和交织产品,控制性能较好纤维的负偏差5% 原问题:《国家对进口纺织品有什么限制和规定?》
2022-12-08 08: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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