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待遇是村民待遇,只要是户口所在且在村里居住者,村里应一视同仁给予待遇,一视同仁是行政和执政的其本要求或公平、公正、公理原则。你这可去乡(镇)、县信访办信访,由上级施以行政干预加以解决。追问:没在村里住 跟着女儿住呢,因为是离婚了,户口没动,年龄也大了,都60多岁了对不起,您不在村里居住有些待遇你就享受不了了,有些是按户口给有些是按居住给。但您是60多岁的老人了,村里在制定政策时应给予考虑,这是人性化的执政原则。
你这可以找乡里,乡里会综合平衡给您一种适当的处理方式,如果不方便可以写封信给乡里的书记或乡长也行。 原问题:《我的户口所在地说我没有权利享受村里的待遇,我应该去哪里争取我的权益不受侵害啊?》
2022-05-14 10:37:19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