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要面临的有几个问题,您看是否符合以下条款中规定
《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符合上述条规中所说名的事实婚姻
那么才去考虑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反之,未构成事实婚姻的,并不在已婚的范畴之内,那么离婚协议书不需要
追问:我们10年结的婚到现在没有领证,也没有孩子,该怎么离???您好,请参照 我上面回答第二条
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另外 ,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涉及到财产纠纷的,可以民事纠纷到法院起诉,解决财产纠纷问题。 原问题:《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2022-05-14 11:10:07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