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法院起诉的,只要能确定对方的身份即可,不是必须提供对方身份证号码。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必须提供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如果有身份证号码,应当一并向法院提供。
3、如果没有身份证号码,且法院无法查实被告身份的,属于被告不明确,法院将裁定驳回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原问题:《进法院看打官司用电子身份证可以吗?》
2022-05-15 22: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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