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1、一般而言,这种情况下不能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因为对方案发时没有“长期居住于城镇并从城镇取得固定稳定收入”,条件不符;你们一定要把情况对法官说清楚;你们也可以去死者生前工作的厂子,取得厂里的证明,证明该人“因长期生病,已经1年多未来厂里上班,厂里因此也一直未向其发放工资”等。但是,考虑到和谐问题,根据诉讼经验,法院虽然不会支持对方的城镇标准问题,但也不会完全按照农村标准判令赔偿,而是取一个高于农村、低于城镇的标准判决,具体数字就不好说了;2、“死前有病”?如果这个“病”是她一直就有的,而不是你们的交通肇事造成的,与你们的交通肇事没有因果联系,你们就不用赔她的这个“病”。侵权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人身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交通事故是典型的人身侵权,如果没有上述因果联系,你们就不用赔。说白了,如果她的“病”一直都有,又不是被你们的车撞出来的,你们凭什么赔啊! 原问题:《我家今年初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交警认定我方主责,对方行人次责,死者是农村户口,在赔...》
2022-12-08 1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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