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追问: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自己直接就去人民法院吗?需要钱吗?需要多少钱啊? 原问题:《起诉离婚的话是在哪一方的所在地提起啊?是女方所在地还是男方所在地?》
2022-05-16 11: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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