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起诉离婚,丈夫没收到传票(即起诉状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1、妻子起诉的离婚诉状,还没有送到人民法院。
  2、妻子起诉的离婚诉状,人民法院立案庭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如需要补充证据等情况。
  3、人民法院刚收到的离婚起诉状副本还在送达途中。
  只要符合起诉条件的离婚诉状,人民法院会依法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的。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问题:《妻子起诉离婚我没收到传票是怎么回事?》                            
                            
                                2022-05-16 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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