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殴打成轻伤,公安局应该受理案件,并积极对案件进行调查。如果一直拖着不抓人,属于行政不作为,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因为是自诉案件,也可以不经过公安机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 原问题:《我被打成轻伤公安局不抓人不作为该怎么办》
2022-05-17 04: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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