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1. 误工费部份: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至于误工的时间,你可以请医院协助开立证明,这样比较不会有争议。2. 营养费的部份,大多数是以住院期间每日15~50元之间计算。3. 除了误工费和营养费外,你还可以要求护理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至于护理期的时间,你一样可以请医院协助开立证明,这样比较不会有争议。4. 若有其他问题,可以点我的名字,来信讨论。5. 希望这个答案对你有所帮助,加油! 原问题:《发生交通事故我脚部受伤责任在对方出院后我需求营养与误工费怎样算合理》
2022-05-20 11:30:34
采纳